让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试点更有利于改善住房保障
随着新业态的不断出现,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他们的各类权益保障问题必须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就是其中的一种。2021年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较为优惠的利率帮助不少人解决了住房保障问题。既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无法涵盖灵活就业人员,为此,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试点可以为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提供经验支持,从而让正式出台的制度更接地气更有效。
对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至少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一个选择项,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从一些地方的具体试点方案来看,法定就业年龄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自愿参加试点,有利于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与全职就业人员在加入住房公积金体系的平等。
灵活就业人员区分为个体户及其雇工和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照企业管理,那么个体户的用工成本会不会因此提高?个体户抗风险能力本来就弱。个体户为雇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势必增加经营负担。如果负担不了,个体户就只能以减少就业岗位提供为代价,这对于雇工,对于个体户来说都不见得是好事,个体户也可能因此难以经营。因此,在推广试点中要充分考虑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对个体户经营的影响。
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只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时,他们才会自愿缴纳。个体户自身的问题与自由职业者有点相似。关键在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便利性。这就提出了一个如何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同样可能困扰灵活就业者。灵活就业者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便利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但现实中有的住房项目设置门槛,让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只能二选一。当然,这是运行中的问题,但如果不能有效解决,那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性就会受到影响。
相当一部分灵活就业者就业区域流动性大,如何能让他们的住房公积金方便流动和归集也必须充分考虑。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够利用公积金贷款提供住房保障能力,而不是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此,在相关制度的优化上,应以跨区域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归集为主,适当兼顾提取现金的诉求,只有这样,让灵活就业者参加比不参加更可取,才可能把好事办得更好。
个人所得税制度如何有效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必须考虑充分。灵活就业人员和全职就业人员享有一样的税前扣除待遇,这一点毫无疑义。关键的是,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住房公积金部分如何处理,这需要个性化的扣除政策。补缴可能年度较长,充分扣除可能导致相当一段时间相关灵活就业人员不用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扣除年度和扣除总额需要统筹考虑,应该以拉平灵活就业人员和全职就业人员住房保障待遇为原则推行。
此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一些国家的运行中出现了问题,引发了社会上的去留讨论,这同样值得设计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参考和借鉴。